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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2023-06-02 16: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 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11 号)和《四川 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操作规程(试行)》 (川教函〔20163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内部质量保 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方案》,为有效推进学校课程内部质量保证体 系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课程诊改”)工作开展,不断提升课 程建设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载体,课程诊改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实 施。事前设定目标和标准,事中依托线下和线上平台相结合的 机制进行监测预警,事后对照目标,诊断现状,查找不足,实施改进。

        第三条 课程诊改运行包括课程建设诊改和课程教学实施过程诊改。课程建设诊改依据课程建设目标和标准,按照课程建设方案,结合各课程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每年一次的课程建 设年度诊改和三年一轮的课程建设周期诊改。课程教学实施过 程实行每学期一次的课程教学学期诊改。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建立学校、二级学院(部)、教研室三级课程质量保证工作管理组织体系。学校层面成立课程层面质量保证工作管理组,由教务处处长担任组长、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研究制定课程层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方案,全面协调课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诊改工作中重大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组织学校课程诊改日常工作。二级学院(部)负责统筹本部门课程 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制订和实施本学院 的课程建设工作细则。各教研室组织建立以教研室主任为组长,教研室成员为组员的课程质量保证工作小组,设定课程负责人,开展课程建设自我诊改和撰写自我诊改报告等工作。


第三章 诊改工作实施与运行

        第五条 各课程建设团队应以支撑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 规格为核心,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四五”专业发展规 划》、《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十四五”课程建设发展规划》 及二级学院(部)“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等相关要求,准确把 握内涵要义,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明确课程建设目标,对标 分析明确具体课程建设内容,制定本课程的建设方案,确定本课程建设目标与具体标准,编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标准,责任到人;年度目标任务应符合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做到可量化、可监测、可评价。

       第六条 在课程诊改运行和实施过程中,依托课程内部质量 管理系统,线上、线下监测平台,按照“目标—标准—设计— 组织—实施—诊断— 激励—学习—创新—改进”形成质量改进大循环,每三年一个大周期进行课程建设诊改;按照“监测-预 警-改进”小循环,实时监控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实施过程,对照建设任务的完成进度与质量、课程教学的运行状况开展常态 自诊,依据数据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等,对建设与运行中出现 的问题随时调整纠偏。大、小循环同时作用,两者形成各自独 立、相互依存、纵横联动全覆盖的“8 字形”课程质量改进螺旋,建立诊改台账,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目标达成。

        第七条 每学年末,课程建设团队对照诊改目标和任务,逐项分析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各个维度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目标达成度,形成课程诊改年度报告,为调整优化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第八条 每学年末,教务处根据各课程建设团队完成的课程诊改年度报告,评估各课程诊改工作的有效性,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九条 学校诊改办督促和检查课程层面诊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同时应协同教务处评估课程层 面诊改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章 课程诊改绩效考核

        第十条 加强课程教学效果考核,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将课程教学质量作为课程教学效果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课程任 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加强课程建设绩效考核,以 课程建设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课程建设验收要素为基本依据, 将课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建设水平与标志性成果作为课 程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将课程诊改绩效考核纳入各二级 学院(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将课程建设任务完成质量、建设成果增量作为课 程内涵建设绩效考核,与课程负责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相结合。

        第十二条 确立奖优惩劣鲜明导向,将课程诊改实施情况好 的团队和个人树立为典型,作为全校教师学习的对象;对进展 缓慢、工作不力的问题,学校严肃问责,责成二级学院(部)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质量意识,全面营造良好的诊改工作氛围,形成我校质量文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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