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校内劳动:由学生工作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分配劳动任 务,主要包括教学楼栋或校内道路的卫生打扫、教学实训实践 基地维护、食堂服务性工作等形式,学期内不少于 2 次。劳动 过程由学院进行具体组织和考核。
学期结束后,辅导员根据学生完成劳动教育课程情况,确 定本学期学生《劳动教育》课程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并 上报学院,由学院教学干事完成成绩录入、提交。
(二)第二学期
1.专业负责人讲授:专业负责人自行安排时间,开展专题 讲座。主要以专业领域先进典型事迹为载体,传递专业精神和 专业素养,进一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学期 内共讲授 2 学时。讲授结束后,学生须完成不少于 800 字的学 习总结,交专业负责人批阅,专业负责人将考核结果交辅导员 汇总。
2.校内劳动:内容及要求与第一学期相同,学期内不少于 2次。 学期结束后,由辅导员根据学生课程完成情况确定本学期学生《劳动教育》课程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并上报学院, 由学院教学干事完成成绩录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