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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申报2017年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7-04-11 15:37     (点击: )

各部门:

学校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年科研课题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校级课题包括: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和教学改革类三类课题。本次课题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围绕“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教学、临床及基础研究中的实际问题,同时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做好前期研究,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应熟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技术状况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并实际主持所申报课题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二)鼓励产、学、研三方结合的联合项目。联合申报时,联合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

(三)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科研项目。凡已担任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作为科研项目第一申请人申请科研项目。

(四)同一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课题立项后课题组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改课题组成员,需按《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报批。

(五)本年度立项课题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涉及专业仪器设备使用、试剂耗材购买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0000元,其余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3年;自然科学类(涉及专业仪器设备使用、试剂耗材购买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7000元,其余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研究周期。科研经费应分年度开支,按预算执行。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应预留5000元以上作为专利申请、成果鉴定及报奖费用。

(六)所有项目形成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的基金项目必须标注“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助项目”,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七)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须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研究论文。

(八)重点项目若为基础理论研究,至少须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SCI或SSCI研究论文,或2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若为应用基础研究需申报1项国家发明专利(可凭专利受理通知书申请结题)并发表1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所有重点项目结题后必须进行成果鉴定,并申报绵阳市科技进步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须按课题类别填写《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属系、部审核签章后并电子版报送学校科技外事处(邮箱:kjwsc2008@163.com)。

(二)各系、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将上报的所有课题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外事处。

(三)学校科技外事处对申请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凡未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课题完成人员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而不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

(四)对形式审查合格的课题,由科技外事处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学校审定、签章后,正式下达课题计划。

(五)申请科研课题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自然科学类〕

2.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教育教学改革类〕

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社会科学类〕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21日

附件【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社科类.doc已下载
附件【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教改类.doc已下载
附件【科研项目申报书(任务书).自然科学类.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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