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辅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外聘辅导员6名。
二、招聘对象
往届、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及合作。
2.具有思政、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音体美、医学等专业背景。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4.热爱高校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在高等教育阶段担任过校级或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优大生、有支教经历、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事宜
1.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简历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54292617@qq.com。
2.联系人:杨老师18780563399
五、考核录用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2.8月23日由学校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8月24日发布录用通知。
六、合同签订与待遇
经考核录用的外聘辅导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含见习期一年)。合同期内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其标准与学校其他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相同(含见习期);见习期内的绩效工资按照在职在编人员40%的标准计发;见习期满后绩效工资按照在职在编人员70%的标准计发;在校工作5年后其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