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川教〔2015〕28号)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落实及推进依法治校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面向市内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律师事务所及从业律师,入选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均能依法执业且有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现需有法定资质的法律顾问1~2人。
二、拟聘期限与相关待遇
入选的法律顾问经试用半年后,我校将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为期三年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书》,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平等协商一致后逐年兑现落实。(试用期间的待遇按年度总额以月核定)
三、拟聘对象的主要工作任务
法律顾问工作将贯穿于为学校发展、教学管理、医疗服务等全过程,在依法治校和提升师生依法执业、依法维权、开展素质教育以及对学校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等进行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的论证;处理学校各类法律事务;协助做好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等;具体工作与任务职责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资质
(一)律师事务所应持具备法定资质的执业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要有十年以上的从业资格且在教育、卫生等民生服务行业中有从业的经历;
(三)执业机构与个人住所应在绵阳市区范围内;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与工作业绩;执业以来无不良的行为与过错责任追究事件发生;并持有所在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与附件说明;
(四)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身体健康、公道正派,能完全满足学校法律顾问履职中的时间安排与工作需要。
五、报名程序与选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有意者请于2018年6月20日17时前携资料到我校行政办公室投递(地址: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中路1号综合楼513室)。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2380654,13320882855,过时不再受理。
(二)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3.律师事务所近3年运行情况简介;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和服务的单位名称及成功案例;
4.为我校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付费额度及方式;
5.选派的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工作履历;
6.报名应聘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不准确将视为无效报名处理。
(三)选聘方式
我校将委派人员负责遴选律师事务所及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现场陈述、实地考察、拟聘公示等环节,在报名时间截止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初选,取前三名参加进行实地考察,经集体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再签订聘用合同书;如有质疑查证属实,则按候选依次递补。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