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 附属医院复诊房屋维修项目 ”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附属医院复诊房屋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 川医专竞争性磋商〔2020〕2号
3.采购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二.竞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11月 27日至2020年 12月1 日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发布公告。
五.获取方式:
网上发售:获取采购文件时将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和QQ邮箱联系方式(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后扫描发送至 16508554@qq.com
本采购文件无偿获取,报名成功后以QQ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 10: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时间:2020年 12 月 2 日10:00 (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教育中路1号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南区综合楼316室
九.本磋商邀请在 http://www.scctcm.edu.cn/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绵阳市教育中路1号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03099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