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4〕7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青年党员开放思政课交流平台,生动展示青年党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学习新思想的心得体会和“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党员树好“青年志”、点燃“青年梦”、奋斗“青年路”,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内容及时间
青年党员教师、学生党员紧扣“学习新思想,建功现代化”主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体会,制作5分钟左右微视频。
研学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上级安排,学校每月开展研学活动不少于 4 次,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 1 人,研学活动微视频在学校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暑假期间的微视频需于6月底提前录制。
三、参加人员基本条件及名额分配
1.参加研学活动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 3 方面的条件:
(1)原则上获得院(系)级及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表彰或其他表彰奖励(如:校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学生党员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9 年 3 月后出生)。
教师党员代表注重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中推荐,大学生党员代表注重从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中推荐。
2.名额分配
序号 |
党组织名称 |
名额分配 |
教师党员代表 |
大学生党员代表 |
1 |
机关党总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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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学教辅党总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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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后勤党总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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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床医学院党总支 |
3 |
1 |
5 |
中医学院党总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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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护理学院党总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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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针灸推拿学院党总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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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医疗技术学院党总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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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药学院党总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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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材料报送
1.请各党总支按照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选拔,认真开展研学活动,学校将从校级研学活动参加人员中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党员、1名大学党员至省委教育工委参加省级评选。
2.每月研学视频于月底前完成制作,并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对作品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评比结果与党建工作考评挂钩。
注:制作相关事宜近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