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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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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4-03-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开展“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青年党员说”研学活动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24〕7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青年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青年党员开放思政课交流平台,生动展示青年党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学习新思想的心得体会和“使命在肩、奋斗有我”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激励广大青年党员树好“青年志”、点燃“青年梦”、奋斗“青年路”,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阶贡献青春力量

  1. 活动内容及时间

    青年党员教师、学生党员紧扣“学习新思想,建功现代化”主题,立足工作或学习实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谈学习、谈工作、谈体会,制作5分钟左右微视频

    研学活动时间为202431日至1231,根据上级安排,学校每月开展研学活动不少于 4 次,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 1 人,研学活动微视频在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展播。暑假期间的微视频需于6月底提前录制。

    三、参加人员基本条件及名额分配

    1.参加研学活动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 3 方面的条件:

    1原则上获得院(系)级及以上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表彰或其他表彰奖励(如:校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学生党员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3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9 3 月后出生)。

    教师党员代表注重从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一线中推荐,大学生党员代表注重从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中推荐。

    2.名额分配

序号

党组织名称

名额分配

教师党员代表

大学生党员代表

1

机关党总支

11


2

教学教辅党总支

4


3

后勤党总支

2


4

临床医学院党总支

3

1

5

中医学院党总支

4


6

护理学院党总支

4


7

针灸推拿学院党总支

3


8

医疗技术学院党总支

4


9

药学院党总支

4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党总支按照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选拔,认真开展研学活动,学校将从校级研学活动参加人员中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党员、1名大学党员至省委教育工委参加省级评选。

2.每月研学视频于月底前完成制作,并报党委组织部,学校将对作品组织开展评比活动,评比结果与党建工作考评挂钩。

注:制作相关事宜近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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